我国由什么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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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04:5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第62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行使设立特别行政区及其制度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扩展资料

1947年11月12日,晋察冀野战军攻克石家庄,使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区连成一片。这是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一个重要条件。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 

1948年4月30日,**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

**决定,将这两个区合并为华北区,两*局合并为**华北局,两军区合并为华北军区,两边区*合并为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并决定由董必武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的身份负责筹备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华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04:54

特别行政区(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根据*和法律的规定而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等的行政区域。
应答时间:2020-11-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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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04:54

您好!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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