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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burn)主要指热力、化学物质、电能、放射线等引起的皮肤、粘膜、甚至深部组织的损害。其中皮肤热力烧伤(如火焰、开水等)最为多见。据统计,每年因意外伤害的死亡人数,烧伤仅次于交通事故,排在第二位,而且在交通事故伤害中也有大量伤员合并烧伤。中国烧伤年发病率约为1.5~2,即每年约有2000万人遭受不同程度烧伤,其中约5的烧伤病人需要住院治疗。烧伤对健康的危害既包括生理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烧伤可以根据伤害的机制、深度、程度和关联伤害及并发症进行分类。水火烫伤之病名早见于《诸病源候论·汤火疮候》。烧伤中医释名如下,水火烫伤指燃烧物及灼热的液体、固体、气体以及电流等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肌肤烫伤或烧伤,甚至火毒内攻脏腑。损伤的面积和程度与温度及作用时间相关,以伤处红肿热痛、起泡、结焦痂,伴发烧烦躁,口于尿黄,甚至神昏为主要表现的损伤类疾病。
烧伤是皮肤体表的损伤,诊断比较容易。为了更好的进行处理和评估预后,正确估计烧伤的面积和深度是重要的。
一、烧伤面积计算
烧伤面积一般以占全身皮肤面积的百分比来表示,常用九分法来计算:头颈部9,双侧上肢18,躯干27,双侧下肢45,外生殖器1。儿童头部皮肤面积的百分比较高,而下肢较低,应作适当校正。小面积烧伤亦可用病人自己的手掌来测定,即一手掌为1。
二、烧伤深度的评定烧伤的深度一般分为三度
1、Ⅰ度烧伤
Ⅰ度为表面烧伤,仅有表皮角质层损坏和局部毛细血管充血。伤处有红、肿、热、痛,又称红斑烧伤。经3—5d后脱屑自愈个留疤痕。
2、Ⅱ度烧伤
Ⅱ度烧伤,又可分为浅Ⅱ度和深Ⅱ度。
(1)浅Ⅱ度:是指表皮全层和真皮浅层烧伤,又称水泡型烧伤。若水泡剥脱,伤面呈淡红色,局部肿胀、剧痛。如无感染,可在2周内愈合,留有色素沉着,很少疤痕形成。
(2)深Ⅱ度烧伤:损伤达真皮深部,局部充血渗液,组织坏死,可有水泡,烧毁的皮肤撕脱后,创面呈苍白,或白中透红,有小出血点,水肿明显。出于真皮层中的皮肤神经多被破坏,疼痛不如浅Ⅱ度为剧。如无感染,坏死组织形成痂皮,残留皮肤在痂下于3—4周逐步愈合。愈合后有疤痕,亦可引起畸形。但因坏死组织和渗液多,痂下极易感染,感染后演变为Ⅲ度。
3、Ⅲ度烧伤
Ⅲ度烧伤损坏皮肤全层,并可累及皮下组织、肌肉,甚至骨骼。局部创面成焦痂,坚硬、干燥、蜡白或焦黑,感觉消失,无水泡,并可见到树枝状的栓塞静脉支。焦痂一般在3—5周后逐渐分离脱落,创面形成肉芽,小面积烧伤愈合亦需1个月以上,大面积Ⅲ度烧伤,创面需经植皮手术才能愈合,疤痕严重,多发生畸形。烧伤的严重程度通常以总面积在10以下的Ⅱ度灼伤为轻度。总面积在11—30之间或Ⅱ度灼伤面积在10以下的为中度。总面积在31以上或Ⅲ度灼伤面积在10以上的为重度。此外,如有合并呼吸道烧伤及其他复合伤者均应列为重度或特重烧伤。
在诊断过程中除特大烧伤,病情特别严重需要立刻进行紧急抢救,包括休克抢救、气管切开以及合并伤等处理外,应详细询问受伤经过、烧伤原因、接触时间、受伤后急救治疗和运送时间等,全面检查有无合并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