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不正当竞争纠纷有效期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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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09:54

天津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有效期规定依据《民法总则》。总则中明确指出,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即在遭受不正当竞争损害后,权利人需在三年内提起诉讼,以请求保护其权益。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时。若有特别法律对此另有规定,应遵从该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时,将不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权利人可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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