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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中期,考古发现表明当时已有先民在此活动。1923年,境内发掘出的石斧和石刀,以及近年来的文物普查,揭示了众多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存在。
进入新石器时代,先民活动更加频繁,沿黄河和清水河域、统汇川流域,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分布广泛,已确认有27处遗址,遗址中出土了磨制石器和粗糙陶器,农牧业逐渐成为重要生产活动。
夏代(约前21~前16世纪),吴堡县曾属于传说中的雍州,是狄夷活动的区域之一。商代(约前16~前11世纪),这里是鬼戎活动区域。西周时期(约前11世纪~前771年),则成为翟人活动的地方。
春秋时期(前770~前476年),吴堡先后归属白翟和晋国。战国时期,它先是赵地,后归属魏上郡,直至秦惠文王时期被纳入秦国版图。西汉时期,曾短暂成为翟国,后又恢复为肤施县的一部分,历经多次行政区划变动,包括并入并州刺史部西河郡和朔方刺史部西河郡。
东汉至五代十国期间,吴堡县经历了匈奴、羌人、西晋、十六国、北魏、西魏、北周、隋唐、五代等时期的政权更迭,归属频繁变动,既有定难军、延福县等名称,也受到周边军事势力的影响。
宋朝以后,吴堡县逐渐稳定,归顺宋朝后,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最终在元代隶属于陕西行中书省延安路葭州。明朝时期,吴堡县先隶属于延安府,后又并入绥德州。清朝时期,吴堡县归属于陕西省的延安府和绥德直隶州,直至时期,随着地方行政区划改革,吴堡县归属延绥榆道和陕西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期间,吴堡县成为国共两党争夺的焦点,最终在1940年建立了工农民主专政政权,隶属于陕甘宁边区。1949年后,吴堡县归属陕北行政区,直至1961年再次恢复县制,归属榆林专区。1957年,吴堡县并入绥德县,直到1961年再次,最终在1968年地区改为专区时,吴堡县的归属未有实质变化。
吴堡县位于陕西省东北,榆林市东南部。北靠佳县,西接绥德,东南濒临黄河,与山西省临县、柳林、中阳相望。南北长30.4千米,东西宽26.8千米,总面积428平方千米,耕地1.27万公顷,辖8个乡镇,人口8万。吴堡县的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扼之交通要冲,自古就是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是陕西通往华东、华北的桥头堡。吴堡县是全省5个蚕桑基地县之一,枣的产量、收入居全市之首。黄河大桥连接陕、晋两省,咸宋公路过境。名胜古迹有太平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