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你父亲有一套房子卖给了别人,没有过户,父亲就去世了,你不可以要回来也不可以继承。
你父亲将其一套房子卖给他人,合同已经履行。这个房子就不是你父亲的了,你是不能要回来的,不是你父亲的房子,你作为子女也没有权利继承这一套房子。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热心网友
首先你要明白一点,不动产权,以产权登记为确权。如果只是卖给了别人,但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就是没过户,那么作为合法继承人的你,是可以收回来的,但你要返还别人缴纳的房款。
其次,你要明白的就是,不能投机取巧,你父亲卖房子,而没有留给你一定有原因,你要反思。
热心网友
不可以无偿要回,不可以继承,因为:
一是房子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已经交付使用,对方已经交付给你父亲了房屋的对价款;所以, 是不可以“要”回来的。
二是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该房子已经卖出,并且对方已经交付了欠款,房子已经不再属于完整意义的个人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
三是该案可以与买家协商,继续协助对方办理过户,还是退还对方的购房款,并适当补偿对方来解决。
热心网友
你可以要回来,但要给对方原价款和对方25%的损失费。没有过户,但肯定有合同了,别想坑对方!
热心网友
如果对方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双方签字的,估计就要不回来了。除非你能证明是在你父亲非自愿或神志不清时签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