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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项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即1月1日至5月31日,需进行调整。涉及资产损失、折旧、摊销、广告费、职工薪酬等项目。接下来,我们通过详细案例对各调整项目进行填报说明。
首先,资产损失调整,需在报表中逐项列出损失资产的名称、损失原因、损失金额,并说明损失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以便准确计算税前扣除额。
其次,资产折旧、摊销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调整,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计算出本期应计提的折旧、摊销或加速折旧金额,与会计账面记录进行对比,如有差异需填写明细表,详细说明差异原因及调整金额。
接着,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调整,需计算出税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总额,并与实际发生额进行对比,如有超出部分,应在汇算清缴报表中单独列示,进行纳税调整。
最后,职工薪酬调整,需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薪酬总额,与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进行对比,如有超出部分,应在汇算清缴报表中单独列示,进行纳税调整。
总结,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项目填报时,需遵循税法规定,准确计算税前扣除额,与会计账面记录进行对比,如有差异需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及金额,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调整项目填报指导,请随时留言交流。最后提醒,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工作,避免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