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5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12:39
有两种解决途径,
第一:可以申请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之后对违法行为的行为不再处罚;
第二,伤者到机关要求进行人体损伤鉴定(即法医鉴定),根据鉴定出来之后再进行处理。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微伤,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0元以下的罚款,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伤者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同样也可以调解处理;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则适用刑事诉讼法了,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12:40
打伤人派出所处理流程如下:一般机关会根据伤情要求伤者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伤情鉴定,依据鉴定的结果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其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派出所会让双方进行民事调解,能达成赔偿协议的,一般机关仅作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12:33
派出所首先决定是否立案。
一、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