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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规划一般包括生命线系统防灾措施,生产科研、教学系统防灾措施,防止地震直接灾害措施,防止地震次生灾害措施,防止地震人为灾害措施,避震疏散、震前应急准备,震时自救互救和震后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内容。
防震减灾是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的简称,是对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与重建等活动的高度概括。
科学避震的方法总结如下:
1、地震发生时应沉着应震,立即采取行动避震。假如你的行为镇定自若,就会获得安全,躲过灾难,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大震的预警现象、预警时间和避震空间的存在是人们震时能够自救求生的客观基础,只要掌握一定的避震知识,事先有了一定准备,震时又能利用预警现象,抓住预警时机,选择正确的避震方式和避震空间,就有生存的希望;
3、预警现象,预警现象主要包括地面的颤动、建筑物的晃动、强烈而怪异的地声、明亮而恐怖的地光等;
4、预警时间,可以逃生的时间。从感觉到地动到房屋倒塌,有大约十几秒的时间,只要你事先有准备,就可能利用这宝贵的十几秒钟逃离险境,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5、避震空间,废墟中可以藏身的空间。不要以为房屋倒塌就是死路一条,室内有家具、物品等的支撑,废墟中总会留下一定的生存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