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5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0:18
被*拉入失信名单会对自己的配偶有影响。
夫妻对外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丈夫上了黑名单,妻子再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是贷不出来的,而且子女无法上私立学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原则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为限来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成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向银行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如老公的征信记录有不良,说明老公的还款意识不强,银行对此类客户发放贷款,需要承担发生不良贷款的风险。因为一旦发生坏账,银行是要同时向夫妻双方追偿该笔贷款。所以,征信不良的人将会直接影响配偶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0:18
有影响,夫妻对外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丈夫上了黑名单,妻子再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是贷不出来的,而且子女无法上私立学校。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目前,飞机、动车似乎尚不在高消费的范围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0:19
有影响的,为了满足失信人对信用修复的需求,未至科技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研发了信用修复功能,针对真诚告别失信行为,希望获得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的个人或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申请功能。失信人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等身份验证信息,并填写信用修复信息申请表,即可发起信用修复申请。信用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原始数据提供单位对信用申诉人的申诉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验证,证明失信人已改正失信行为并承若不再犯此类失信行为,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修复的标准,进行信用修复。
个人和企业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失信行为,如发生了失信行为,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信用修复,以此减少失信行为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