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代码”和“号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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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0:10

左上角是*代码,右上角是*号码。有些*上会注明*代码与*号码,有些未注明的,但分别会有两串号码写在*联左右两侧,比如左侧“1300053140“、右侧”NO 02995606“,其中“1300053140”为*代码, “NO 02995606“为*号码。一般位数比较少的为*号码,剩下的即为*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分类代码和*号码的通知:

一、统一全国普通*分类代码和*号码

1、普通*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印刷年份可以跨年使用)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第9、10、11、12位为细化的*种类代码,按照保证每份*编码唯一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编制。

2、*号码(即*顺序码)编制规则

普通*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如*号码资源不够用,在设计时应考虑与分类代码结合,即在分类代码的第9、10、11、12位中设置1位为批次代码。

企业冠名*,可在第9、10、11、12位分类代码中设置1位单独表示,或者直接在*号码中以给每个企业分配一段号码的方式进行编制。

3、印制位置和规格

分类代码和*号码统一印制在*右上角:第一排分类代码,第二排*号码。

*号码采用号码机印刷的,号码机采用哥特字体。手工票、定额票、电脑票(平推打印)号码机的规格为:字高3.34mm,字宽1.86mm,字笔道0.34mm,字间距0.99mm,号码总长21.81mm。

卷式*号码机规格为:字高3 mm ,字宽1.66mm ,字笔道0.32mm,字间距1.19mm ,号码总长21.61mm(见附件)。*号码采用喷墨方式印刷的,按照号码机印刷的规格喷印。分类代码印制规格应与*号码一致。

二、统一代码和*号码的执行时间

为了保证新旧分类代码、*号码使用的顺利衔接,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号码启用时间为2004年7月1日,旧分类代码、*号码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各地可在总局规定的交替期内确定具体启用和截止时间,并报总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抓紧确定编码方案。各地必须按照总局统一的编码规则,编制普通*的分类代码和*号码。各地所确定的分类代码、*号码编制方案,报总局征管司、信息中心备案。

2、*印制相对集中。配合统一普通*分类代码和*号码的实施,普通*应集中到地、市级印制,有条件的地区及重要票种应集中在省一级印制。

3、抓住契机开展*查询。各地要充分利用统一普通*分类代码和*号码的有利时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规划“两级处理”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依托现有综合征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普通*电话、网上查询系统。

4、狠抓落实及时反馈。各地要充分认识统一普通*分类代码和*号码对实现*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更换分类代码和*号码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逐项落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以利不断完善这项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0:10

*代码显示在发标的左上方,*号码在*的右上方
*代码一般来说一次购票基本一样,很难得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号码在本*代码编号下为唯一。
*代码可以理解为目录,*号码为目录下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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