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食鱼 汉/刘向   昔者,有 馈 鱼于郑相者,郑相不受。或谓郑相曰:“子 嗜 鱼,何故不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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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馈赠或以食物送人
  (2)喜欢或特殊的爱好
  (3)所以
2.接受别人的馈赠(可能就得替别人办事,就可能有违公允),就可能丢掉自己的俸禄,再无钱买鱼;相反,则终身可以吃鱼。(意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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