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防疫最新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清远防疫最新*如下:
1、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观察点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高风险所在行政区来(返)清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3、高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中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
5、中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高中风险所在市、(区)县起算。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所在地市管理;
6、建议所有外省来(返)清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诊治,主动报告近14天活动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