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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将原企业土地、房屋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免征收土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的通知》
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七、企业按本通知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土地*优惠*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房产、国有土地权证、价值证明等书面材料。
八、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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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中,分立企业并没有向被分立企业支付对价,而是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因此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尽管房产与土地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是被分立企业并没有获取相应的对价,不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行为,因此不需要申报缴纳土地*。
热心网友
看附件,相当经典的案例,我们做的税务筹划!
热心网友
看是否涉及土地和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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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将原企业土地、房屋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免征收土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的通知》
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七、企业按本通知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土地*优惠*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房产、国有土地权证、价值证明等书面材料。
八、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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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中,分立企业并没有向被分立企业支付对价,而是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因此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尽管房产与土地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是被分立企业并没有获取相应的对价,不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行为,因此不需要申报缴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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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附件,相当经典的案例,我们做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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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涉及土地和房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