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的改革方向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一)建立统一的财政体系,将一切履行*职能的收支全部 纳入该体系*各项职能的支出都必须采用财政预算的方式,经过法律程序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通过 。改变原来财政预算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方式,取消预算外范畴及其管理办法,建立财政预算内多 种预算方式和管理办法的新体系。将所有的*收入完全归于财政税务部门管理,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切 断各个*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与收费供给之间的直接联系,将收费使用权和收费所有权相分 离。
(二 )建立严格的法律体系,加强对*财力的全面法律约束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制 才是约束*财力分配的最有力手段,中国*财政也只有从法制建设入手建立各项切实可行的税收立 法、行*规,明确各种合理收费基金的征收标准、程序及管理办法,并用法律程序约束财政分配,达 到严肃财政纪律的目的。
(三 )采取复式预算的组织形式,设立多个专门预算会计帐户, 对不同性质收支分别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办法实行统收统支和收支两条线预算办法的部门,由于收入要 集中,支出需财政预算部门审批方能拨款,财政预算对各单位预算和总预算的执行具有较强的制约作用 ;而对于实行收入完全或绝大部分来自收费的收支一条线预算管理办法的单位,由于其预算自收自支, 自行管理,因而应要求其建立严格的财政制度,加强财政部门对其财务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 四 )建立专门的收费监督部门,该部门不受同级*机关领导,而直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上一级政 府部门负责将*收费置于人 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不允许有不受监督、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收支,对那些*以明令取消 的不合理收费予以坚决取缔,对民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及时、全面地反映至税费改革、管理部门。在 具体操作上可实施领导负责制原则。
(五 )加大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完善现有的税收体系,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将税收收入水平提到*收入的主体地位统计表明,1980-1993年中国的税收 收入平均有86%来自国有企业;到1994年,各种非国有经济成份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由1980年的 20.4%上升到65.9%,但其承担的税收仅占总税收的 30 %;中国居民个人收入占gdp的比重达66.5%,而个 人所得税却仅占整个工商税收的2 4%;税制结构中,1997年服务于效率目标的商品税占整个税收的70%, 服务于公平目标的所得税仅占14.9%,中国税收*改革 仍具有很大空间,完善税收*可以提高*部门的预算内收入,*财政困难问题将有所减少,预算 外收入的动力减弱,各种乱摊派、收费会相应有所减少,而财政上的困难更会加重乱收费现象。同时, 财政收入的增加可以使*有一定的财政力量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给予大量下岗工人生 活上的保障,使其具有基本生活用品之外的消费能力,有助于缓解国内市场的消费不足。
(六 )年初的税费改革首先从房地产及汽车销售市场开始,其目的之一是启动并促 进这两个市场的消费但认为,这两个板块的启动对国内消费需求促进有限,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也不是太 大。据有关方面调查,不考虑国有资产,国内 50%的资产属于10%的个人,由此可见,国内买得起住房、 汽车的人毕竟是少数,许多买房的人也只是短期行为 (由于房改的原因 ),这种促进消费是以挤出 远期消费为代价的。用税费改革的方法促进消费从根本上应从减轻农民和工人负担着手,这二者的基数大,乘数效应也大,因而这两个主体的税费改革对经济增长意义重大。中国如果不对这两方面存在的问 题进行改革,即使较短期内消费不足问题得到缓解,但长期必然会面临一个轮回消费不足的怪圈。
(七 )对中国*非税收入的改革应具体落到实处,按收支内容区别其不同的性质,为日后不同 性质收入对应不同性质支出打下基础特别是农村的税费改革,农村的 “三提五统”按收支内容分为*行政收支、社会公益性事业收支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三类,用于第一 类的收支应改为税收,后两类的收支可采用费的形式。第一、二类的收支由乡镇*财政统管,纳入预 算,第三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管理,财政实行监督,并定期向村民公布资金使用情况,由于农民 本身参政、议政意识较差,这一点必须强调。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