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个废旧钢材公司有什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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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钢材公司没有什么税收优惠*。回收废旧物资不再免征*。

一、*;

1、2017年12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的通知》(财税[2017]157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免征*,从事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须按17%全额缴纳*。

只给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两年的“先征后返”优惠*:2017年先征后返70%,2017年先征后返50%。

2、2017年9月2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119号),对财税[2017]157号文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

3、2011年11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实行差别税收制度:免征和按比例即征即退。

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即征即退50%的*;

1、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弃物、电镀废弃物、废线路板、树脂废弃物、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河底淤泥、废旧电机、报废汽车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钯、铑、铜、铅、汞、锡、铋、碲、铟、硒、铂族金属。

其中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2、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碳黑、再生纸浆、铝粉、汽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

摩托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家电用改性再生专用料、管材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杂质含量低于0.5㎎/g、水份含量低于1%)、瓶用再生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乙醛质量分数小于等于1ug/g)及再生塑料制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70%。

上述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地方税,*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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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我们有全国再生资源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与税务部门开展数据合作,通过平台“互联网”+大数据监管模式,只要有物流、现金流、*流的运行轨迹,即可开具13%的**、1%的所得税*。当地税收洼地返还缴税额的45%,即缴纳*7.15%,所个税0.33%。详询公众号:好伙伴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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