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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取消理由是否正当呢?我们来看看吧。
一、取消理由正当,因为简化办事程序。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理由正当,主要是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并非不认可国外学历。之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交《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护照身份信息页 、签证页及BRP卡正反面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明信原件、授权证明信、 已填写地址并付费的回邮快递单等,准备的材料需真实有效,且不能遗漏。如今取消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等于省略掉了这些繁琐的申请程序,简化更高效。
二、取消理由正当,因为不影响留学生的福利。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理由正当,完全不会影响留学生之前的福利。《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用途有:证明留学生回国的身份、购买国产车免税、创业享受优惠、可办理就业落户、求职时必备材料、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在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等,先前的福利都不会受到影响。
三、取消理由正当,因为能鼓励更多海外留学生回国发展。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理由正当。近些年,中国对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强,同时一再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解决大多数留学生永居难、落户难、子女入学难、开户融资难等情况。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能帮助并鼓励更多海外留学生回国发展,加速人才回流,体现了国家对外开放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