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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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19

租赁意向书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意向书中约定该文件只是意向尚无法律约束力的则无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租赁协议只是租赁合同的另一个说法而已,并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上的区别,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房屋租赁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系同一性质,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式、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0

意向书更偏重于程序性条款的法律效力。意向书不追求合同目的实现,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只代表未来的合同承诺,唯一可以确立的是程序要件的完备。比如意向书的参与方签字盖章,促使意向成立,这与《合同法》主要条款相对确定性的要求存有明显差异,但这不等于说意向书不能有确定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或者说合同主要条款齐备了就不能称之意向书了。正确的说法:只要形式或者内 容涵盖意向的直接意思表达,当然属于意向范畴,只不过在法律效力上区分为 完全、不完全的合同效力的两种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0

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

这种文书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所以它的签署方式比较随便,通常可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单独签署式,只由出具意向书的一方签署,但文件一式两份,由合作的另一方在其副本上签章认可,交还对方,就算签署完成。第二种形式是联合签署式。

虽然这只是一种意向的表达,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协议的形式,也就是在书面上出具合作双方的职衔及代表人姓名,由双方分别签署,各执一份为凭。

特点

其一是协商性,其二是灵活性。意向书不像协议、合同那样,一经签约不能随意更改,意向书比较灵活,在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均可按各自的意图和目的提出意见,在正式签订协议、合同前亦可随时变更或补充,最终达成协议。其三是简略性。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意向书的效力作出规定,通常的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通常都表明双方不希望受到有关内容的约束。因此,通常来说,意向书不具有和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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