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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与药物治疗目的无关的,且能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不良反应。如:
①副反应: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如阿托品解除胃痉挛时,出现口
干、视力模糊等症状。
②毒性反应: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危害性反应,多少是严重的。如甲胺
蝶呤可致骨髓毒性;尼可刹米过量可致惊厥。
③*反应:机体受到药物刺激产生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机体生理功能障碍或损伤。
如青霉素 G 可致过敏性休克。
④后遗效应:血药浓度降至有效浓度以下时仍残存的效应。如苯巴比妥治失眠时次晨头
晕、困倦。
⑤继发效应:使用某种药物的不良后果。如长期服用广谱类抗生素后,因一些敏感菌被
抑制,菌群间相互抑制被削弱,导致一些敏感菌大量繁殖,出现继发感染。
⑥停药反应:长期使用某种药物,突然停药后会导致原有症状加剧的反应。如长期服用
可乐定停药后,会导致血压急剧升高;长期使用普萘洛尔,突然停药出现血压急剧升高或心
绞痛发作的现象。
⑦特异质反应:某些药物可以使特定人群出现特异性不良反应,主要是由于先天遗传所
致的对某些药物的高敏性。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磺胺类等具有氧化作用
的药物,往往出现溶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