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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所讲的黑人文化是专指诞生于美国黑人区的特有文化。
黑人文化的诞生有着它的特定历史背景和原因,或许也只有美国这样一个高度崇尚只有的国家,才能孕育出这样特别的文化形式。毫无疑问,黑人文化是一种贫民文化,在许多人眼中更是一种低俗且不入流的低级文化,然而就是这种平民文化的简单和朴实,反而更能引起不同阶层人群的共鸣,也就是为什么现今黑人文化深受喜爱原因。
美国社会中,黑人一般都是属于贫穷阶级,这与美国近两百年对黑人人中的歧视有着极大的关系。虽然经过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由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后,美黑人的地位逐渐提高,但美黑人无论是教育水平还是经济地位远落后于白人,差异替代了种族歧视成为了美国黑白两种人群的分界线。贫穷使黑人部分集中住在房租便宜的街区,久而久之这成了黑人的王国。
黑人文化异可称为“HIP-HOP”,这是一种多元素构成的街头文化的总称,它包括音乐(说唱.DJ技术),舞蹈(街舞),街球,服饰,涂鸦等。
音乐:
HIP-HOP音乐的流行可以说是从街头走向主流的一个历程,这种蜕变不仅是黑人音乐成为全世界的财富,更让hip-hop这种黑人独特的文化形式变成了流行趋势,音乐让黑人这一弱势群体得到了尊敬。黑人天生就有优越的节奏感,以及崇尚自由.渴望没有约束的心理。因此hip-hop音乐拥有强烈的节奏感,这种音乐为人们带来了听觉上的享受。音乐换面还有DJ技术,所谓DJ技术手败了就是搓谍。
舞蹈:
因为乐感好再加上黑人特有的身体素质,他们将对生活的不满.压抑,用舞蹈形式释放出来,只要有音乐.土地他们都能随着旋律而舞动,跳出令人瞠目结舌的舞蹈。一栋作为标志,街舞分两大类:hip-hop and breaking。细分还可分为:poping,locking,electric,turbo,house,new jazz,ragrea等。街舞动作的特点是:突破人体极限,创造人所不能。
街球:
只要有快地,有个筐,没有边没有界,没有任何的规律,一场球赛照样可以激烈的进行。很多的NBA球员最早都是打街球出生如:艾弗森,阿尔斯通,马布里,科比等。街球可分为两类:实战型的,表演型的(Freestyle)。街球的特点:动作花哨,随意。
服饰:
hip-hop服饰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留着圆寸,穿着宽松昂贵的衣服,抱着名牌的头今后运动帽(棒球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的摄影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这就是标志的hip-hop的穿扮。
涂鸦:
涂鸦作为街舞文化(Hip Hop)里很重要的一个元素,一直是较为静态,游走在法律与艺术之间,但谁都不能就此否认它们的存在价值,因为涂鸦的起源本是如此。涂鸦的非法性,在于它所选择的地理位置,而非它的内涵、或者作画的形式。涂鸦被街舞文化文化所吸纳,成为其中重要的艺术象征,也许正来自它的反叛宣示。
涂鸦的作者以喷漆瓶作为渲染情绪的画笔,表达自己对现今社会的看法和立场,以及对未来社会的憧憬和向往。出名的喷画家更可以跟服装结合,掀起服饰流行风气。
HIP-HOP是街头的文化,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桀骜不驯,追求自由。
现在可以说已到了“嘻哈风格”不再只是单纯的美国黑人青少年“次文化”的阶段了,它所型塑的风格,经过资本主义商品化的过程中的被“占用”及“改窜”,逐渐变成了一种新的“时尚”,它在征服了纽约和洛杉矶后,也渐渐开始要征服全世界。在美国有所谓“嘻哈世代”(HipHopGeneration)之说,指的是1985年至1990年间窜起的黑人世代,而毫无疑问的,在这个世代里,最有成就的即是赛蒙斯,他是全球“嘻哈产业”最大的创意人及发动人,他早已不是“黑人雅痞”(Buppie)而是“嘻哈产业帝国”的教父,甚至更成了“新美国梦”(NuAmeri�canDream)的最佳样板。他是最重要的饶舌唱片公司DefJam的创办人,后来以一亿多美元卖给了环球唱片,目前乃是全美第二大唱片公司,年营业额高达7亿美元。他目前拥有一个包括了服饰、媒体、饮料、金融等综合性的庞大帝国,单单服装批发一项,一年业绩即达2亿6千万美元,整个帝国一年的业绩总在10亿美元左右。
饶舌歌是“嘻哈风格”的核心
有关“嘻哈风格”的问题,各家说法不同。有人说它起源于古非洲,有人则说它始于牙买加,但无疑的,以道白式的饶舌歌为主体,则无疑是“嘻哈风格”的核心。它在1970年代开始随着音乐合成器的出现而走红,配合着舞步而表达桀骜的悲伤与愤怒,因而它有着强烈的个人化,追求自我认同,以及反主流的不驯意含。这种乐与舞的风格,很快的就在大城市的黑人青少年聚落和街头散布开来。
而除了音乐与舞步之外,他们那种装束,其实也非常的具有街头风。例如,当时的黑人社群,生路匮乏,街头贩毒乃是主要营生,那种宽大厚重,或者戴帽包头的服饰,乃是年轻毒贩彻夜在街头流荡之必需,而宽松的长裤、口袋则用来藏,球鞋则用以必要时的追赶与奔逃。易言之,这种装束其实在本质上相当接近不驯青少年的帮派装。
可是由历史及经验,我们也知道所有的符码意含都是流动的。那种街头式的走路、说话、装束,当民权运动所造成的黑人地位被渐渐抽离,它的符码意含则往“帅”、“酷”等方向移动。而后经由中学和大学,黑人及白人交界的领域,如音乐、体育等方面,向白人青少年社区渗透。而正是由于有着这样的渗透性,具有商业眼光的黑人奇葩即有了发挥的舞台。如果我们回头去看“嘻哈产业”的发展,即可注意到,在1980年代中期以前,它只能被算成是一种“次文化”。但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它那种帅酷及叛逆,加上一点吊儿郎当的风格,已变成全美青少年的流行,甚至所有的大公司,都不得不注意它的存在,并介入其中;于是,1985年Sony与DedJam唱片合作,协助它在销售通路上发展,1986年Adi�das开始借助饶舌乐园来帮忙行销。当主流企业开始介入这个产业,“嘻哈风格”就等于已成了主流的一部分,甚至并取得了一定的主导权,而这个主导权并不在白人手中,而是由黑人创意企业家掌控,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整个“嘻哈风格”的窍门与可能走向。
高档商品也以嘻哈为诉求
因此,由“嘻哈风格”从“次文化”而发展为影响到全美甚或全球的风格与产业,我们或许可以回顾今年所谓的“巴黎风情”了。近代法国思想泰斗布尔迪厄(PierrBourdieu)曾经研究所谓法国的“波希米亚风格”问题。他指出,在法国大之后,巴黎一地有大量来自外省的青年涌入,他们疏脱、浪荡、随兴、自在,后来的“巴黎风情”有一大半就是由这种“波希米亚风格”中产生并被细致化的结果。今天我们去巴黎,一定会很快地注意到,巴黎人随便谁,纵使是“随意穿着”(casualwearing),都会露出某种不同的味道,这就是所谓的“生活风格”的奥秘。
而到了今天,由于“嘻哈风格”已成为全球庞大的产业,而且其地位仍在上窜,不但影响到大众生活商品,甚至还往高档商品以及名牌这个领域继续渗透,诸如海尼根啤酒、可口可乐、麦当劳、美国本土名牌Gap等也要以它为诉求。这时候,“嘻哈产业”也跟着出现许多高档商品,有些嘻哈人物那一身行头,其昂贵程度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举例而言,Reebok在复活节推出一款Sdot限量鞋,即创下该公司的销售历史纪录,eBay网站上立刻卖到250美元一双,“嘻哈商品”的抢手及高档化,由此可见。如果再加上典藏版的手机,那就更加不可思议了。
嘻哈风已由美国向全球扩散
这也就是说,在过去20多年里,当我们说到“嘻哈”时,尽管名称相同,但实质上早就有了极大的差异。早年的“嘻哈”是落拓黑人社区里那些穷小孩的“邋遢风格”(Shabby)对自己凄苦的命运充满了悲愤,但到了今天,所谓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着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今天的“嘻哈人物”,以帅酷取胜,说不定再过几年继续细致化后,会成为独特的“纽约风情”!以前的嘻哈多少有点红眉毛绿眼睛的架式,今天的嘻哈却都变成了酷哥辣妹,时代的变化可真是快啊!
因此,有关“嘻哈产业”的整个发展史,其实是非常值得从事创意产业者好好研究的课题。“嘻哈产业”乃是由无到有,由非法到主流,由非商品到商品化的过程。它是原来的边缘人不入流的风格,最后竟然不但发展成了新的主流,甚至还随着美国国势而在全球扩散。其中有着太多窍门都值得详参。而无论如何,赛蒙斯这个教父型的企业家,绝对当得上二十世纪创意产业上的传奇英雄。一种生活风格可以影响到全美日常随意消费活动的四分之一,这已是生活产业史上的奇迹了。
全球嘻哈文化4大元素:说唱,街舞,DJ,涂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