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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项第二点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因此,你虽然没有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但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你的权利应当和签订合同一样受劳动法的保护。
对于学校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按照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在这家学校工作已经超过半年时间,应当按一年计算,学校要发给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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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属于不定期的合同,学校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就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法,你可以要求学校赔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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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在这件事上法律作用确实不大,要回的那点赔偿还不够律师费和诉讼费呢!
说实话.找*还不如找土匪呢
热心网友
无法赔偿,除非你有关系,有能制约他们的关系,多跑跑,多送送礼。法律没有用。
热心网友
没签合同就麻烦了.如果你的工资一直有拿到.那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辞退你,你是要不到赔偿的,因为你工资已经拿到了.如果工资一直拖欠也许还能拿到部分赔偿
热心网友
只要证明你有劳动关系,即可以仲裁,你属于不定期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否则多发一个月工资.
你可以要求的权益有:工资,工资补偿金,每年的经济补偿金,没有主动支付的,加付工资损害25%,加付经济补偿金50%,补办各种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