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转正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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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转正后可以让单位补缴试用期没缴纳的五险,但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热心网友

一般来说,试用期是不会交社保的,所以正式签约合同以后才会交保险。所以一般来说,就算你要求公司交这前面的保险,他也不会帮你交。

热心网友

当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后当然可以让公司给补缴试用期的保险的。因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公司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且这一规定是强制性的,如果公司不给缴纳,就是明显的违背劳动法的行为。所以,当您转正后可以先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协商让他们给补缴试用期的社保费用,如果他们明确拒绝,您可以把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文给他们看,实在不行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热心网友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如果员工已经转为正式员 ,那么是可以向公司申请 ,让公司帮你补交试用期的三个月保险的

热心网友

可以。
这种做法当然是违法的,很多公司错误的理解了“试用期”三个字,其实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应该享受同等的权益。
员工无论是否通过试用期,都可以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补缴,如果员工在此期间遇到工伤或需要就医等情况,无法到向社保报销相关费用,公司需要全额支付这部分费用,所以,公司在员工试用期不缴社保,既不合法也不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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