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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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31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32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 —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产生并购行为最基本的动机就是寻求企业的发展。寻求扩张的企业面临着内部扩张和通过并购发展两种选择。内部扩张可能是一个缓慢而不确定的过程,通过并购发展则要迅速的多,尽管它会带来自身的不确定性。
具体到理论方面,并购的最常见的动机就是——协同效应(Synergy)。并购交易的支持者通常会以达成某种协同效应作为支付特定并购价格的理由。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包括——经营协同效应(Operating Synergy)和财务协同效应(Financial Synergy)。
在具体实务中,并购的动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
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
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
规模大的企业,伴随生产力的提高,销售网络的完善,市场份额将会有比较大的提高。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
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并购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大,成为原料的主要客户,能够大大增强企业的谈判能力,从而为企业获得廉价的生产资料提供可能。同时,高效的管理,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企业的知名度都有助于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获取超额利润
品牌是价值的动力,同样的产品,甚至是同样的质量,名牌产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普通产品。并购能够有效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多的利润。
5.为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通过并购取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专业人才等各类资源
并购活动收购的不仅是企业的资产,而且获得了被收购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销售资源等。这些都有助于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根本提高,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很大帮助。
6.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实施多元化战略,分散投资风险
这种情况出现在混合并购模式中,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通过对其他行业的投资,不仅能有效扩充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取更广泛的市场和利润,而且能够分散因本行业竞争带来的风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32
如何理解并购? 并购是企业快速发展的捷径, 但选择什麽企业作为并构对象应该慎重对待。 企业并构的最终是为了发展壮大自己,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怀有其他目地,再次不作主要讨论方向。 企业并构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为了自身发展壮大并构与自身产业结构雷同的企业, 以便进一步增强实力,例如微波炉行业的那一家企业( 地球人都知道)2并构与自身主业相关,但并非自己所长的企业, 俗话说业有专精,取长补短,从而壮大自己。 企业并购的概念和分类 一、并购的概念 1.兼并 根据权威性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兼并(merger) 一词的解释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的企业、 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 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兼并的方法:( 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2) 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 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 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1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 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承担债务式, 即在资产和负债等价的情况下, 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购买式, 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吸收股份式, 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 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控股, 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1992年7月1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6条规定:“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 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 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再次对兼并的含义作出解释:“ 兼并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 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 兼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 使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丧失, 并获得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的经济行为。这相当于吸收合并,《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并的定义与此相近。 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产权, 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但是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一定丧失。 广义的兼并包括狭义的兼并、收购。《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和《 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都采用了广义上兼并的概念。 2.收购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 股票或者债券等支付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 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的行为。 收购有两种形式: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收购另一家企业的资产以达到控制该企业 的行为。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收购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达到控制该企业 的行为。 按收购方在被收购方股权份额中所占的比例, 股权收购可以划分为控股收购和全面收购。 控股收购指收购方虽然没有收购被收购方所有的股权, 但其收购的股权足以控制被收购方的经营管理。 控股收购又可分为绝对控股收购和相对控股收购。 并购方持有被并购方股权51%或以上的为绝对控股收购。 并购方持有被并购方股权50% 或以下但又能控股的为相对控股收购。 全面收购指收购方收购被收购方全部股权, 被收购方成为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 收购与兼并的主要区别是,兼并使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融为一体, 目标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消灭, 而收购常常保留目标企业的法人地位。 3.合并 合并(Consolidation)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互相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 合并包括两种法定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存续, 其余的企业归于消灭,用公式可表示为:A+B+C+……=A (或B或 C……)。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后, 参与合并的所有企业全部消灭,而成立一个新的企业, 用公式表示为:A+B+C……=新的企业。 合并主要有如下特点:第一, 合并后消灭的企业的产权人或股东自然成为存续或者新设企业的产权 人或股东;第二, 因为合并而消灭的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企 业继承;第三,合并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4.并购 兼并、收购和合并三个词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了使用的方便, 人们一般习惯把他们统称为并购(merger and acquisition ,M&A)。 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权, 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 其他企业保留或者消灭法人资格。 二、并购的基本分类 1.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按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并购可以划分为横向并购、 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即水平并购)指并购双方处于相同或横向相关行业, 生产经营相同或相关的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纵向并购(即垂直并购)指生产和销售过程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 相互衔接、紧密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混合并购指即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的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 间的并购。 2.善意并购和恶意并购 按并购是否取得目标企业的同意与合作, 并购可以划分为善意并购和恶意并购。 善意并购(即友好并购) 指目标企业接受并购企业的并购条件并承诺给与协助。 恶意并购(即敌意并购) 指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管理层对其并购意图不清楚或对其并购行为持 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目标企业强行进行的并购。 3.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按并购双方是否直接进行并购活动, 并购可以划分为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直接并购又称协议收购,指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提出并购要求, 双方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磋商,共同商定并购的各项条件, 然后根据协议的条件达到并购目的。 间接并购又称要约收购, 指并购企业不直接向目标企业提出并购要求, 而是通过证券市场以高于目标企业股票市价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的股 票,从而达到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 4.新设型并购、吸收型并购和控股型并购 按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状态来分, 并购可以划分为新设型并购、吸收型并购和控股型并购。 新设型并购指并购双方都解散,成立一个新的法人的并购。 吸收型并购指目标企业解散而为并购企业所吸收的并购。 控股型并购指并购双方都不解散,但被并购企业所控股的并购。 5.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和股票互换式并购 按并购方的出资方式,并购可以划分为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 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和股票互换式并购。 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指并购企业用现金购买被并购方全部或绝大部分 资产所进行的并购。 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指并购企业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的股票所进行的 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指并购企业向目标企业发行股票, 以换取目标企业的大部分资产而进行的并购。 股票互换式并购指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的股东发行股票, 以换取目标企业的股票而进行的并购。 6.强制并购和自由并购 按并购企业是否负有并购目标企业股权的强制性义务, 并购可以划分为强制并购和自由并购。 强制并购指并购企业持有目标企业股份达到一定比例, 可能操纵后者的董事会并对股东的权益造成影响时,根据《证券法》 的规定,并购企业负有对目标企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并以特定价格收购股东手中持有的目标企业股份的强制性义务而进行 的并购。 自由并购指并购方可以自由决定收购被并购方任一比例股权的并购。 7.杠杆收购和非杠杆收购 按并购企业是否利用自己的资金, 并购可以划分为杠杆收购和非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指并购企业通过信贷所融资本获得目标企业的产权, 并以目标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的并购方式。 非杠杆收购指并购企业不用目标企业的自有资金及营运所得来支付或 担保并购价金的并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