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的三个大难题!(由香梨股份突然加标*st想到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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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48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 “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2、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
依据);
(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
被中国*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
年连续亏损;
(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责令
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
月;
(五)公司可能被解散;
(六)*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七)因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提
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或者财务报告更正事项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提交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年度报告或者财务报告更正公告披露 当日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 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获准撤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 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四)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六)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七)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
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八)中国*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三)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四)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五) 因出现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问题解决方案,经本所同意其实施;
(六) *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七) 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八) 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第(一)、(二)项情形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或者财务报告更正公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 并提交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年度报告或财务报告更正公告披露当日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出现第(三)、(四)项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两个月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上市公司出现第(五)项情形的,本所同意其提出的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后,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恢复交易当日同时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上市公司出现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收到*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文件的当日立即向本所报告并于次一交易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之日起停牌。
本所自公司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在其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除应按照本规则第十一章第十节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提示退市风险。
上市公司因出现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本所将自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
公司可以在*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或者终止重整、和解程序的裁定时向本所提出复牌申请。
本所可视情况调整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和复牌时间。
上市公司出现第(七)项情形的,应当于知悉当日立即向本所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本所知悉该情形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披露可能被解散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次一交易日开市时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在其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解散事宜的进展情况,提示解散风险。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按照本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者申请并获准恢复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四)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六)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七)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八) 中国*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应当按以下要求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属于第(一)、(二)项情形的,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决议;
(二)属于第(三)、(四)、(五)、(七)项情形的,应当在事实发生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意见;
(三)属于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事实发生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提交公司报告。
本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决定是否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在其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之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因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在特别处理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

参考资料:www.sse.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49

ST股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其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st股不是公司申请的是上交所发现其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而家的,主要是提醒股民这些股票风险较大,哎打字真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49

不足为奇的,中国股市混乱的不知所以然!你的问题涉及到了股市的黑幕,中国股市还有很多不正规的地方。你说的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到位,所以就让某些人有了可乘之机造假,作弊,钻空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0

在2003年*ST出台前,股票如果连续两年亏损戴ST,但是2003年后,连续两年亏损就戴*ST,不按规定披露年报也要戴*ST,还有些规定可参见沪深两地的《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过了。
*ST是有警示退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不是需要申请什么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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