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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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54
我国*也保护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的正当权利。严格地说,在我国的外国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他们在我国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不属于*第二章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范围。只是因为涉及到人的权利的问题,才在这里提及。
1、国家保护的外国人的权利
《*》第3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这一规定应作如下理解:
⑴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是指在中国工作、学习、旅游或者定居的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82年*中规定外资企业的地位后(第18条),一般也包括外国在中国的法人,但不包括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人员。
⑵*所指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均受国家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任意侵犯。
⑶对于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定义,应按照国际通例予以确定。对于外国人的权益保护,通常都按照对等原则,在不损害中国主权的情况下,给予充分的保护。也就是说,特定的国家给予在该国的中国公民以何等对待,我国就给予该国在中国的人民以何等对待。
⑷由于对等原则,各个国家在中国的公民所享受的权利和利益不一定一致,有多有少。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的范围反映了国家间关系的实际。但是,在某些基本*上,不仅所有在华外国人普遍享有,而且所有外国人在某些方面的权益也与中国公民一致。这是对等原则的例外,如生命健康权、基本人身自由权等。
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这是他们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我国决不允许任何治外法权的存在。
保护外国人在华的合法权益,对于我国对外开放*的实行和国际交往有着积极的意义。这是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发展主战略的一个*保障。
2、庇护权
《*》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给予受**的外国人以*庇护,是自1793年法国共和一年*以来的国际公认的一项国际法准则和主权国家的权利。
庇护权,亦称为“*避难权”或“居留权”。它是指一国公民因为*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其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批准,因而享有受庇护的权利。提出避难的外国人,通常在本国受到**,即因*原因,已经受到或将要受到本国*的刑事追诉,而这种追诉在正常情况下都有认为是犯罪。享有受庇护权的外国人,在所在国的保护下不受引渡或者驱逐。
我国*规定的庇护权主要有下述含义:
⑴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
⑵外国人向我国*提出要求避难,必须是出于*原因,不包括一般刑事罪犯;
⑶我国*对提出避难的要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⑷被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者驱逐,对他们在华的居住、迁移和行动方面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的待遇对待,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受庇护人的身份、地位,给予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