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违法通知书不处理会怎样?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1、若是违章被交警当场拦下拿了行驶证、驾驶证开的罚款单的话,15天未处理,会有滞纳金,不加扣分数。滞纳金是每超一天是3%,最多不超过罚款本金。2、若是电子眼和违章停车,在下次审车前处理就行。电子眼和违章停车必须拿着驾照和行车证先到交警大队换取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开出后,也是15天内处理,不处理就和上面一样了。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三、交通违法未处理2013年将按违法日期处罚 按惯例,扣分标准及罚款究竟按新规还是修改前规定执行,应该以机动车违法日期为依据,在2012年年底前的交通违法,应按修改前规定执行扣分及罚款标准。 提醒:一旦司机产生新的违法行为,应该及时处理,不要养成违法记录累积的习惯。一旦违法记录累积到5次未处理,一旦发现会被扣车。

关于车辆年检这个问题,各地方的交管部门*不一样,我在天津,只能拿天津来举例:车辆在超过检验有效期1个月之内去检测线上线办理检验手续,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去年10月份左右*交管局向全国交管部门下达了“五率”排查工作部署要求。这所谓的五率包括机动车检验率,机动车报废率,驾驶人(驾驶证)审验率,驾驶人换证率和机动车违法处理率。其中涉及机动车检验率的部分交警会通过上路拦检与电话通知等形式共同推进,路面查到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即使只漏检一天也会处罚(比如有效期到2018年1月,那么2月1日查到就会被处罚)。
电话通知不到的或者纯粹为了督促力度也会有像题主说的以寄信的形式发出通知单告知车主要尽快检验车辆,如果车辆漏检时间较长,直接去检测线就无法办理检验手续,需要补齐漏检时间段的车船费并接受漏检的交通违法处罚才能上线检验,这个处罚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是200元并记3分,但题主说的4分,我只能告诉你没有任何一项违章行为是记4分的。

热心网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热心网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超期未接受违章处理的后果:1、直接影响到驾驶证的年检及换证等手续。2、是否扣满12分,如果是,就要到当地交警报名学习,通过理论考试后方重新发还驾驶证可以上路驾驶。3、如果超期未交罚款,那么最高可达到两倍罚款的数额,这比较以前还算是减轻了。

热心网友

有无滞纳金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一般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扩展资料:

缴纳滞纳金的不同情况:

1、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了罚单,这个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2、到违章处理大厅开票的,一旦票子打印出来,也是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3、违停贴条的、监控抓拍到的,这类的没有交款时间*,也不收滞纳金。但也要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否则不给检车,要是去处理了,开票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

热心网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