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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带身份证,要求派出所给你在户口本上将名字改过来。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答:户口本上的名字是繁体字,现代电脑亦可以调整打印繁体字,这个不成问题,照办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