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四人约小蔡出来喝酒趁其不备偷了一部苹果手机,价值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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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自然是盗窃罪。
(二)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67条)
(三)刘某和俞某可以认定为主犯。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按照正常标准量刑。(刑法第26条)
(四)其余两人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27条)

热心网友

您好!
(一)自然盗窃。

(二)犯罪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能是罪犯自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构成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7)“刑法典”

(三)对刘某和俞某可以认定为主要的罪魁祸首。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要的罪魁祸首。按照正常的量刑标准。 (“刑法典”第26条)
(d)余下的两个同伙。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典”第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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