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1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5:22
通常,担保合同生效后,除非主债权履行完毕或担保债权过了担保时间,不然作为担保人是不可以解除担保合同的。
但是,如果出现了以下这几种特殊情况时,担保人也可以取消担保:
1、担保权人和债务人都允许解除担保合同,三方协商一致通过协议解除担保合同;
2、担保合同出现约定的可撤销事由;
3、担保合同出现法定的可撤销事由,如出现了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担保人可以通过诉讼撤销该担保合同;
4、合同无效,若担保合同本身是没有效力的,则不用担保人申请,则该担保合同自始是无效的,也不用撤销,担保人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