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办法,对征地补偿款不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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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现阶段农民可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申请裁决的条件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和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申请裁决的法定程序
首先应向市、县级*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调解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或省级)申请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裁决除外。
(3)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具体地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4)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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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应该理性地与*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当前对被征地农户的补偿主要是采取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缺乏相应的其他配套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户以后的许多年甚至一辈子,就靠这点土地补偿费,有限的土地补偿金往往不能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因此若*解决这些问题将很大程度上减少征地拆迁纠纷的发生。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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