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分两年,该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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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3: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某房屋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9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某房屋) 60000

贷:银行存款 3150000

注:记入待抵扣的税额一定要在第一次抵扣后第13个月时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扩展资料: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专用*抵扣联上注明的*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所注明的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0: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某房屋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9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某房屋) 60000
贷:银行存款 3150000
注:记入待抵扣的税额一定要在第一次抵扣后第13个月时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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