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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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4:38
答:专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
普通*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专用*而言的,即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专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
专用*和普通*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
一是开票主体不同。*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和部分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通过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
二是税款是否允许抵扣。*专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是*一般纳税人购买方的抵扣凭证。而*普通*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