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06
大病医疗救助不是救助具体病情,而是对象。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基础性作用,以提升制度可及性、精准性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通过加强两项制度衔接,提高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综合保障效益。
一是加强保障对象衔接。要求各地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二是加强支付*衔接。一方面,明确大病保险采取“一降一提一扩”倾斜*,即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合规医药费用报销范围,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支付,并要求各地将这些倾斜照顾措施纳入各地的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予以落实。
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三是加强经办服务衔接。要求各地遵循“保险在前、救助在后”的结算顺序,区分不同情况规范费用结算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信息共享,在发挥两项制度衔接互补作用的同时,努力让群众少跑路就能报费用。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衔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服务运行监管,做好医疗服务行为的质量监督和规范管理,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拓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07
城镇职工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条件,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1、肾衰竭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放、化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4、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高度危险组和极度危险组);5、糖尿病伴并发症; 6、肺原性心脏病; 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8、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11、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需长期药物治疗者);12、支气管哮喘;13、重症帕金森氏病;14、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源性心脏病导致的慢性心力衰竭);15、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16、癫痫;17、精神*症;18、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申报程序:
1、凡符合规定病种和条件的参保人员,须填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申请表》,并附本人3个月内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病历、诊断证明、诊断依据等)。
2、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国家统一的疾病临床指征标准审核,必要时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鉴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医保经办机构在本人医疗保险证上注明所患疾病和执行时间,加盖印章。
城镇居民患有以下疾病,符合住院条件,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1、肾衰竭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放、化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4、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5、血友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0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患者如果检查出来得了尿毒症是需要做透析治疗的,不过患者如果检查出来得的是尿毒症的话,是可以去请求大病救助的,因为大病救助是包括尿毒症的,而且还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重症,重症肝炎以及急性脑中风这些疾病还包括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各种心脏病,精神*症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等,这些疾病都属于大病救助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