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了股权转让协议,收了转让款,又质押了股权贷款,犯法吗?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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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民事上的违约≠刑事上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不同概念,一般来说“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一般而言,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只要(1)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2)大家都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签约时大家都是真心实意、互相没有使奸耍诈(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本身是有效的。

3. 协议本身有效,是否代表股权能够发生变动?对第三人有无对抗效力?不是。股权转让是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内部事情”,第三人未必知晓,因此要经过工商变更登记才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简言之,股权转让后并经工商局变更登记后,第三人再以不知情为由抗辩股权转让无效也晚了。

4. 出让人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出让人(原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这是诚实信用的体现。如果出让人不按照约定行事,将已转让给受让人的股权质押给第三人,需要承担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热心网友

不犯法,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热心网友

为什么质押股权,是否同意了?追问根本就没有和我们说,当初签订合作协议转让股权给我方时就隐瞒了股权被质押的事实,收了我们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又编造各种理由不配合过户,想知道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合同欺诈?是否触犯法律?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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