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的租房可以做个假租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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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4:19

不可以。

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规定,不同城市的扣除标准是不同的。

1、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国家确定的其它城市,租房可以享受每月1500元的扣除标准。

2、第一项以外的,市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1100元。

3、第一项以外的,市区户籍人口低于100万(含)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800元。

4、公租房也可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大家是直接向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的,那么出租方就填写住房保障部门的全称,并填写对方的统一信用代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5:37

在同一个城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样的标准,包括个人租赁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公租房、廉租房)。如果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后存在退税,退税金额是完全一样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7:12

1,如题所述,不可以。
2,个税专项扣除事项,均应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操作,如题所指情形属于虚假行为,应作为偷漏税处理。
3,可见,如上个税涉税事项应如实操作,不得通过虚假信息进行申报。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9:03

用于个税税前扣除的房租不是你想的双方签个假合同就行了,是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房租*,房东得上税哦,你想一下房东会同意作假吗?再说作假是犯法的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1:11

个人所得税就放心,可以用来租房的,因为你家的个人所得税,然后你跟我去租房的。他会爱上你的。去接告你。你的钱每个月的钱按照比例来分配,所以你交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公积金的比例减少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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