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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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07:59

异地户口迁移需要材料问题:申请人书面申请书一份;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或者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09:1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1、迁入人的户口证、许可证和居民身份证;2、市或者分县管理局出具的入户证明;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4、18岁以上人*近期拍摄的两张正面一寸光纸大头黑白照片;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局级以上机构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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