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16:53
不可以申请暂停执行。
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的,只是表示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申请再审的要求,是否进行再审还需要由*进一步进行审查,*受理再审申请不符合中止执行的条件,是不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中止或暂停执行的。
在经再审*审查后,如果申请人所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应当裁定再审,如果需要中止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会在裁定再审的裁定书中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五条 人民*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第三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应当裁定再审。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第三百九十六条 人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决定再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应当在再审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并在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16:53
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后,不可以申请暂停执行!除非你是原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16:54
再审的情形并不阻止判决的执行,当事人仍然有义务履行相关的判决义务。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