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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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关于二套房的界定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更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
借款人家庭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的,不论还清、出售与否,均计算购买住房的次数。即第一套已利用贷款购买的住房,无论还清、出售与否,再利用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均需按照第二套房标准执行相关*。
——由《**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整理汇总

热心网友

现在银行是认房认贷,如果第一套是贷款买的,那么再购房肯定是第二套;如果第一套是全款买的(非北京),有可能查不出来,以个人征信为准,运气好的话可算首套。

热心网友

第一套只要是按照走贷款按揭,再买的话,就算第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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