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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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10:29
您好!我国实行的是自由贸易、保护贸易“双轨制”*。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将近3年,面对着世界市场的竞争与挑战,我国各产业所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怎样选择好适合本国特点、符合本国利益的贸易*是一项复杂而谨慎的工作。按照前面的结论,在制定我国最优贸易*时,可依据各产业不同的关税水平分别决定该产业的开放程度。若某一产业的平均关税水平接近该产业的世界平均关税水平(即0.5~2倍之间),则对该产业实行自由贸易*将更有利于其发展壮大。若这一产业的平均关税水平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的2 倍,则应考虑采取保护贸易的策略。
目前,我国的纺织、家电、轻工业等行业的关税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较接近,处于自由贸易的范围之内,因此这些行业实行自由贸易*将带给它们更多的贸易收益,同时将有利于增强其国际竞争力。而汽车、农业、化学制药等重要产业或幼稚产业,其关税水平目前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因此不适宜采取自由贸易*。应注意的是,保护不是永久的、消极的。一国产业是否发展成熟,是否能领先于世界,必须拿到世界市场上去检验。因此可以说,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行自由贸易。我国产业必须抓紧保护贸易*实行的有限期,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自身发展,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国际贸易*的战略调整需要*的推动力量,以经济与法律手段为主导,引导和培育产业竞争优势与国家优势,并对国内市场进行适度保护。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尽管改革多年来经济总量有了奇迹般的增长,但在国家竞争优势方面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产业发展需要适度贸易保护,这种保护是在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下进行,以免与其他国家产生贸易争端,同时通过开放部分国内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国内产业发展和走上国际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