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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孩子家暴就不能离婚了?这得是多么封建愚昧的思想啊,很多人会说“孩子都有了,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忍忍吧,他平时不打我的时候对我还是挺好的。”
但是恰恰是因为有了孩子,一旦遭遇家暴,更应该马上离婚,摆脱被欺压的日子。家暴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前一阵看了韩剧《付岩洞复仇者们》,其中有个二姐就长期遭受家暴,为了女儿一直忍气吞声,但女儿每次看到被殴打的母亲都特别难过和生气,女儿特别希望母亲赶紧摆脱父亲。这种家庭环境下的女儿其实性格并不健全,她沉默寡言,她对待母亲总是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甚至在母亲被父亲伤害后,选择继续在母亲的伤口撒盐。
还有我们的童年阴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医生家暴自己的妻子,导致现在看见冯远征和梅婷在一起出现时,脑海中还是会浮现他薅着头发把妻子打得鼻血直流的画面。这真的在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对孩子来说,当父母一方长期遭遇家暴,孩子看在眼里,以后他组建家庭时,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种心甘情愿的被另一半家暴,另一种情况是家暴另一半,这两种情形都是对上一代悲惨生活的延续。所以被施暴一方的忍气吞声不但没有给孩子带来任何好的影响,反而让孩子性格变得扭曲。
对孩子来说,爸爸妈妈互相关爱才是好的环境,如果爸爸妈妈天天吵架互相打骂,孩子在这种环境中终日不得安宁,你认为的对孩子好其实恰恰是害了孩子。离了婚会有更好的生活,重组家庭一样可以过得幸福美满,甚至单亲家庭一样可以教育出好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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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或多或少会有的。这要根据夫妻二人的感情去确定。如果双方感情已经到了非得离婚的地步,那么就不要因为孩子而绑架感情。
同时,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即使双方离婚,也不能疏于对孩子的管理和与教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