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赔偿案件能否因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中止

2024-04-04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劳动能力鉴定复查会中止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规定,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的劳动能力鉴定既包括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再次鉴定,也包括劳动能力的复查鉴定。如果工伤职工放弃或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即可推定为放弃享受这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