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非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温馨提示: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