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是什么时间施行的?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经2011年9月28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2:本市是如何划分区域限制养犬的?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九条规定:本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3:个人申请养犬有条件吗?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同时《条例》第十条规定: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4:申请养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三规定:申请养犬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证件;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的居所。
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养犬登记的: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有犬笼、犬舍、围墙等防护设施;
(三)有专职管养犬只的人员;
(四)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5:养犬行为规范是什么?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依法文明养犬,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进行犬只免疫,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
(二)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四)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五)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六)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
(七)不得虐待、邊弃饲养的犬只。
6: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有哪些?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
(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
(二)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
(三)餐饮场所、商场、宾馆;
(四)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小汽车及候车场所
(五)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
(六)其他明示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
以上禁止区域,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线人携带助残犬的除外。
7:犬只乱跑造成交通事故、伤人怎么办?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公路乱跑乱窜造成交通事故的,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限制养大工作中有哪些职责?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本居住区限制养犬的自治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养犬登记监督工作;
(二)协助动物防疫部门做好犬只防疫监督工作;
(三)组织本居住区居民、村民依法制定限制养犬公约,并监督实施;
(四)接受居民、村民对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
(六)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居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限制养犬自治管理事项,纳入物业管理规约。
居住区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有权对居住区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举报、投诉,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居住区限制养犬自治管理工作。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居住区实际状况,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
9:如果超数量养犬怎么办?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超数量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的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
10:如果在重点限养区养大型犬、烈性犬怎么办?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重点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
11:养犬不登记、不年检怎么办?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未进行登记或者年检的,由公安机关收容其犬只或者暂扣其《养犬登记证》,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每只犬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补办手续的,没收其犬只。
12:养犬人未定期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怎么办?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未定期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强制免疫,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13:养犬人违犯养犬行为规范、携带犬只进入禁止区域怎么办?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携犬进入禁止犬只进入区域或者烈性犬、大型犬因免疫、诊疗需要外出,未将其装入犬笼的或未带嘴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每只犬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14:《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确定的禁养犬种有哪些?
34种犬分别是:比特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奬、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细波利顿赘犬、威玛猎犬、中亚牧羊犬、加纳利犬、菲勒犬、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苏俄牧羊犬、松狮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秋田犬、昆明犬、杜宾犬、川东猎犬、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土狗)、日本狼青犬、灵缇犬、大白熊犬、圣伯纳犬等。同时包括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
15、为什么要办理养犬登记?
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和年检制度。所以只要您养犬,就必须办理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养犬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
16、办理《养犬登记证》收费吗?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价行函[2012】74号
*初次登记限养费(初次办理养犬登记证):重点限养区500元/只,一般限养区200元/只;
*年度限养费(年度审验):重点限养区300元/只,一股限养区100元/R。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盲人、肢体重残人饲养的导盲犬和助残犬免缴限养费。鼓励养犬人、养犬单位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养犬人、养犬单位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的,凭犬只实施绝育的手术证明,减半收取限养费。
17、办理《电子养犬登记证》收费吗?
不收费,办理养犬登记证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养犬登记证,可在微信小程序“犬证办理”中查询并申请下载。
18、为什么必须到行政许可免疫机构打疫苗?免疫去哪里办?是否收费?
(一)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本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到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和动物诊疗机构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检疫免疫,才能办理养犬登记证。随着管理部门陆续核实确认,会继续增加更多的行政许可免疫服务服务网点,方便广大犬主就近完成犬只免疫。
(二)市农业部门免费提供狂犬疫苗,请前往农业部门指定的动物检疫免疫机构或宠物医院注射狂犬疫苗;这些指定的动物检疫免疫机构和宠物医院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19、有外地养犬登记证书还用不用登记?
需要重新登记。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只要是在西安市区域饲养的犬只,都要办理养犬登记和年度审验,纳入西安市养犬信息管理范围。
20、养了多只狗狗怎么办,用不用全部登记?
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本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21、老年人不会使用小程序登记或没有手机怎么办?
(一)老年人如果不会使用小程序或没有手机,可请家人、朋友、物业或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前往行政许可免疫机构协助登记即可。
(二)本平台在线登记不用注册用户,如果养犬人确实没有自己的手机,协助人员可用自己的手机帮助其办理。
22、登记办证还用注射芯片吗?有什么好处?
强制注射芯片。由于人眼很难直接分辨相似狗狗的差异,因此通过注射芯片实现个性化是一个常用的方法,随着科技发展和管理理念上的变化,还可以采用外置芯片或其它数字化的方法实现个性化。一但狗狗走失,很容易通过犬只身上的个性化数字标记或标牌等快速找到犬主。
23·为什么提交信息有时会失败?
(一)因为登记提交的图片信息比较多,因此上传时间一般会比手机其它操作时间要长一点,请耐心等待。如果多次不成功,请在WF环境或手机信号较好时再试试。
(二)登记信息提交成功之前(系统会提示),不要点手机的返回键,否则就白填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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