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有机会到纪检组锻炼还是不错的。一来可以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来纪检系统毕竟岗位多,提拔晋升机会大,在纪检组干得好可以调到纪委机关工作,解决副科、正科要比其他部门容易得多。有了一定级别以后,再争取外放部门或乡镇任职,逐步转岗其他职位,也是比较好的曲线晋升方式。一、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现在在党口部门中可以说机构最庞大的单位。以县纪检监察系统为例,除了组织股、宣传股、党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等内设部门外,还有巡察办这样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巡察管理和统筹工作,机构名义上挂县委,实际上人财物都由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内设、常设部门之外,纪检监察部门还有外派机构,比如巡察组、派驻纪检组,负责巡察、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必要的。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该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指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工作。总体来说,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各纪检组独立性增强了不少,但是目前仍没有完全独立,一是主要在市级以上实行派驻,二是派驻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仍在所在单位,仍受不少约束,而且在派驻机构一起工作,造成往往与纪委接触相对还是较少。因此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委派驻机构,全名应该叫“某某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也就是,纪委派驻机构直接由上级纪委管理,与所驻单位无关。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对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分层分类分领域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逐步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驻纪检组长因为变数太多的原因没有具体规定能做多长时间,一般派驻纪检组长在下犯错误或者出现严重的纪律问题的时候上面会进行更换,但大多数组长都会连任三届。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文件,纪委派驻纪检组并未规定几年轮岗,但是规定了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1种观点: 有机会到纪检组锻炼还是不错的。一来可以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来纪检系统毕竟岗位多,提拔晋升机会大,在纪检组干得好可以调到纪委机关工作,解决副科、正科要比其他部门容易得多。有了一定级别以后,再争取外放部门或乡镇任职,逐步转岗其他职位,也是比较好的曲线晋升方式。一、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现在在党口部门中可以说机构最庞大的单位。以县纪检监察系统为例,除了组织股、宣传股、党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等内设部门外,还有巡察办这样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巡察管理和统筹工作,机构名义上挂县委,实际上人财物都由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内设、常设部门之外,纪检监察部门还有外派机构,比如巡察组、派驻纪检组,负责巡察、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必要的。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该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指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工作。总体来说,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各纪检组独立性增强了不少,但是目前仍没有完全独立,一是主要在市级以上实行派驻,二是派驻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仍在所在单位,仍受不少约束,而且在派驻机构一起工作,造成往往与纪委接触相对还是较少。因此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委派驻机构,全名应该叫“某某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也就是,纪委派驻机构直接由上级纪委管理,与所驻单位无关。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对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分层分类分领域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逐步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检组长是党内职务,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一个党组,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和副局长是同级,可以监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检组长是党内职务,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一个党组,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和副局长是同级。国家药监局的纪检组长是正厅级。权力的大小,会因其具体分工有所不同。 纪检组长是管本系统及其下级药监局人员的廉洁从政、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的一般而言,在局领导里面纪检是排比较靠后的位置。管不了局长和副局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委派驻机构,全名应该叫“某某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也就是,纪委派驻机构直接由上级纪委管理,与所驻单位无关。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对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分层分类分领域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逐步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纪委直接派出的人员。比如说某个县公安局的纪检工作组,他的工作人员直管单位是县纪委他的人事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直接是属于县纪委管辖。县公安局是没有权利去干扰或者安排纪检工作组人员任何工作的。即一个单位体检工作组工作人员,他的目的就是对这个单位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第1种观点: 有机会到纪检组锻炼还是不错的。一来可以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来纪检系统毕竟岗位多,提拔晋升机会大,在纪检组干得好可以调到纪委机关工作,解决副科、正科要比其他部门容易得多。有了一定级别以后,再争取外放部门或乡镇任职,逐步转岗其他职位,也是比较好的曲线晋升方式。一、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现在在党口部门中可以说机构最庞大的单位。以县纪检监察系统为例,除了组织股、宣传股、党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等内设部门外,还有巡察办这样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巡察管理和统筹工作,机构名义上挂县委,实际上人财物都由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内设、常设部门之外,纪检监察部门还有外派机构,比如巡察组、派驻纪检组,负责巡察、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必要的。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该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指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工作。总体来说,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各纪检组独立性增强了不少,但是目前仍没有完全独立,一是主要在市级以上实行派驻,二是派驻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仍在所在单位,仍受不少约束,而且在派驻机构一起工作,造成往往与纪委接触相对还是较少。因此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检组长是党内职务,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一个党组,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和副局长是同级。国家药监局的纪检组长是正厅级。权力的大小,会因其具体分工有所不同。 纪检组长是管本系统及其下级药监局人员的廉洁从政、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的一般而言,在局领导里面纪检是排比较靠后的位置。管不了局长和副局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委派驻机构,全名应该叫“某某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也就是,纪委派驻机构直接由上级纪委管理,与所驻单位无关。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对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分层分类分领域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逐步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公务员工资是由政府承担,具体来说是工作部门所属的财政部门发。如果你属于市县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由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由财政部门核发到个人账户。如果是国家、省级直属机关,则由管理机构委托所在地财政部门核发到个人账户,最终转移支付。法律依据:《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2种观点: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如下:1、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2、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3、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4、执行其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1. 监督检查:负责对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纪律审查:对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3. 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被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4. 反馈意见:将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监督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5. 推动整改:督促被监督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6. 受理举报:受理对被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举报和控告,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综上所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包括协助党组建立规范制度、参与会议提出建议、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1种观点: 有机会到纪检组锻炼还是不错的。一来可以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来纪检系统毕竟岗位多,提拔晋升机会大,在纪检组干得好可以调到纪委机关工作,解决副科、正科要比其他部门容易得多。有了一定级别以后,再争取外放部门或乡镇任职,逐步转岗其他职位,也是比较好的曲线晋升方式。一、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现在在党口部门中可以说机构最庞大的单位。以县纪检监察系统为例,除了组织股、宣传股、党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等内设部门外,还有巡察办这样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巡察管理和统筹工作,机构名义上挂县委,实际上人财物都由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内设、常设部门之外,纪检监察部门还有外派机构,比如巡察组、派驻纪检组,负责巡察、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必要的。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该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指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工作。总体来说,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各纪检组独立性增强了不少,但是目前仍没有完全独立,一是主要在市级以上实行派驻,二是派驻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仍在所在单位,仍受不少约束,而且在派驻机构一起工作,造成往往与纪委接触相对还是较少。因此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检组长是党内职务,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一个党组,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和副局长是同级。国家药监局的纪检组长是正厅级。权力的大小,会因其具体分工有所不同。 纪检组长是管本系统及其下级药监局人员的廉洁从政、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的一般而言,在局领导里面纪检是排比较靠后的位置。管不了局长和副局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委派驻机构,全名应该叫“某某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也就是,纪委派驻机构直接由上级纪委管理,与所驻单位无关。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对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分层分类分领域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逐步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第1种观点: 市纪检委派驻人员是从纪委机关选派到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担任监督检查职责或专项工作的干部,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干部身份。市纪检委派驻人员,是指由市纪委机关选派到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担任监督检查职责或专项工作的干部。根据相关规定,市纪检委派驻人员具有党委派出机关的特点,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干部身份。市纪检委派驻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政府部门的决策论证和执法监督;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和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等。市纪检委派驻人员的选派和调整遵循程序和条件,必须是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经过考核选拔后方可赴任。同时,任期一般为两年,不得超过三年,并严格规定了人员轮岗制度和工作记录要求。市纪检委派驻人员有哪些权利?市纪检委派驻人员享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权利,包括监督调查权、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权、参与协调权等。同时,他们也受到法律保护,如在履职过程中受到侵害,可以向组织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市纪检委派驻人员是具有一定特殊性质的行政干部,其作用在于提高政府机关风气和工作效率,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因此,选派和管理市纪检委派驻人员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落实好工作纪律和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2种观点: 有机会到纪检组锻炼还是不错的。一来可以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来纪检系统毕竟岗位多,提拔晋升机会大,在纪检组干得好可以调到纪委机关工作,解决副科、正科要比其他部门容易得多。有了一定级别以后,再争取外放部门或乡镇任职,逐步转岗其他职位,也是比较好的曲线晋升方式。一、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现在在党口部门中可以说机构最庞大的单位。以县纪检监察系统为例,除了组织股、宣传股、党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等内设部门外,还有巡察办这样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巡察管理和统筹工作,机构名义上挂县委,实际上人财物都由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内设、常设部门之外,纪检监察部门还有外派机构,比如巡察组、派驻纪检组,负责巡察、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必要的。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该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指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工作。总体来说,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各纪检组独立性增强了不少,但是目前仍没有完全独立,一是主要在市级以上实行派驻,二是派驻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仍在所在单位,仍受不少约束,而且在派驻机构一起工作,造成往往与纪委接触相对还是较少。因此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纪委派驻机构,全名应该叫“某某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也就是,纪委派驻机构直接由上级纪委管理,与所驻单位无关。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对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分层分类分领域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逐步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监督效果不断提升,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文件,纪委派驻纪检组并未规定几年轮岗,但是规定了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2种观点: 有机会到纪检组锻炼还是不错的。一来可以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来纪检系统毕竟岗位多,提拔晋升机会大,在纪检组干得好可以调到纪委机关工作,解决副科、正科要比其他部门容易得多。有了一定级别以后,再争取外放部门或乡镇任职,逐步转岗其他职位,也是比较好的曲线晋升方式。一、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现在在党口部门中可以说机构最庞大的单位。以县纪检监察系统为例,除了组织股、宣传股、党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等内设部门外,还有巡察办这样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巡察管理和统筹工作,机构名义上挂县委,实际上人财物都由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内设、常设部门之外,纪检监察部门还有外派机构,比如巡察组、派驻纪检组,负责巡察、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必要的。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该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指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工作。总体来说,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各纪检组独立性增强了不少,但是目前仍没有完全独立,一是主要在市级以上实行派驻,二是派驻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仍在所在单位,仍受不少约束,而且在派驻机构一起工作,造成往往与纪委接触相对还是较少。因此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驻纪检组长因为变数太多的原因没有具体规定能做多长时间,一般派驻纪检组长在下犯错误或者出现严重的纪律问题的时候上面会进行更换,但大多数组长都会连任三届。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