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记者了解到,雪后遇到滑倒摔伤甚至骨折事件,投保意外险的市民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类事故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范畴。但是,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提醒市民,根据意外险的条款,发生意外赔付的保险责任主要是身故、致残以及医疗费用三种,所以理赔也分两种情况。如果此前市民购买的条款上只赔付前两种,那么在雪天滑倒就不能得到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如果市民投保的意外险种,涵盖意外医疗责任的意外险,那么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用。为此,市民在购买人寿险前应仔细查看条款细则。该人士又表示,如果市民发生摔倒的情况,应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市民治疗后的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保险公司将对不同的额度按不同的比例进行赔偿。另据了解,如果市民因摔伤住了医院,涵盖意外责任的住院险也能提供理赔。不过,保险公司提醒市民,目前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险有两种,一种只保疾病住院,一种还涵盖意外住院,在向保险公司理赔前,一定要看清保险责任,以避免理赔纠纷的发生。保险公司有一套完整的理赔流程,首先,投保的农户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其次,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立刻进入系统调查,看是否有这份保单。一旦确认这份保单有效,公司会核对该保单的承包范围是否适用投保人的申请。这些都得到确认后,保险公司就会给投保人一个报案号,随后,保险公司会派理赔小组查看现场,拍照、做笔录,确认保险责任及受灾面积,之后保险的理赔人员会根据情况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只要确定赔付,保险公司将缮制赔案,一一赔付。业内人士表示,投保农业险的农户应该要如实介绍情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防范风险意识。最重要的是,投保人要确认自己是否已经投保农业险。因为农业险在我国很大程度上还是政策性风险,有时由当地农委出面牵线,购买农业险。有的农户平时对这些不甚关心,搞不清楚自己是否参保,结果有些损失本来可以有保险公司负担,但由于错过了理赔周期,反而一分钱保费也拿不到。另外,投保人联系保险公司一定要及时,如果没有了损失的直接现场,保险人员将无法拍照取证,而保险公司没有拿到一手资料的话,投保人的赔款就很难拿到。
第3种观点: 1、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5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9、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意外伤害包括哪些: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1、意外伤害主要包括六大类型:中毒、窒息、溺水、交通事故、烫伤。2、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意外:动物抓咬、跌倒摔伤、交通意外、自然灾害、意外溺水、运动拉伤、烫伤烧伤、高空坠物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学生受伤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护理人员因护理造成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没有收入或者聘请护理人员的,按当地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3.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4.残疾器具辅助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是多少?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学生意外伤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学生意外伤害标准赔偿一般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1、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花费和损失确定。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3、造成学生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4、造成学生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意外残疾: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或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外伤害涉及到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