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目前生孩子是不一定需要办准生证的。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国家计生委重新制订新的计生政策,在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以后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准生证,直接到乡镇的计生登记。各个地区不一样,一般是不需要的。国家已经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情况,生育子女时可以根据计划生育登记制度,到相应的社区或者居委会进行生育登记即可。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及时向信息管理地提出协查要求,并告知登记对象推后办理的原因,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相关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二条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面放开二胎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无需办理准生证,但生一胎可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 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1种观点: 目前生孩子是不一定需要办准生证的。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国家计生委重新制订新的计生政策,在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以后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准生证,直接到乡镇的计生登记。各个地区不一样,一般是不需要的。国家已经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情况,生育子女时可以根据计划生育登记制度,到相应的社区或者居委会进行生育登记即可。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及时向信息管理地提出协查要求,并告知登记对象推后办理的原因,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相关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二条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相关生育政策,准生证无论是头胎还是二胎都是要必须办理的,这为以后孩子出生以后落户,上学相关联,所以现在生孩子是需要准生证的,需要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然后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到居委会盖章。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3种观点: 2023年生孩子还是否要办准生证,具体如下:1、由于二胎政策的开放,生育第一胎和第二胎都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2、生育第三胎才需要办理准生证。准生证办理材料有: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生孩子需要的证件: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准妈妈本人或家属的,用来办理入院手续;2、准生证,也叫生育服务证。为了维护宝宝的合法性,必带准生证,这是宝宝身份的象征;3、结婚证,这是合法婚姻的证明,带过去以备不时之需,有时候能免掉一些无谓的手续;4、户口本,有些城市生孩子需要在该城市有特定的户口;5、检查单据,母子健康手册、围保本、B超、心电图等怀孕期间的全部检查单据,方便医生、护士在短时间内,了解准妈妈的身体状况,提前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6、医保卡,查看以往的诊疗情况以及费用支付。综上所述,现在实行生育登记制度,而且登记流程、材料和时限也大大简化,今年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准备生育的夫妻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还可享受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