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业年金=单位缴纳+个人缴费,其中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根据《 职业年金办法 》:职业年金=单位缴纳+个人缴费。
其中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十五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