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虚开发票罪论处: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什么是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应当立案追诉。
二、虚开增值税补缴税款后是否构成犯罪
虚开增值税补缴税款后构成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虚开发票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涉嫌虚开发票犯罪。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虚开发票罪首先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虚开发票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国家经济管理秩序和税收管理秩序。犯罪个人和单位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