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流行,但假货问题频发。消费者可通过退款、售后维权等途径维护权益,申请“假一赔四”需提供鉴定证明。平台应调解纠纷,设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保障消费者权益。个人网店需实名注册。消费者可通过协商、调解组织、投诉、仲裁、诉讼解决争议。
法律分析
网购的流行,越来越多人喜欢在网上购物在网上买到假货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解决网购争端下文为你介绍。消费者买到假货,按照规定,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发起“收到假货”的退款或售后维权,并提供相关凭证给客服人员。若需要申请“假一赔四”,买家在退款后还需要申请赔款。消费者须出具原厂的鉴定证明。鉴定证明可以是商家承认商品假货的聊天记录截图或品牌商鉴定报告、工商局假货没收函,以证明货物是假货。而后,经过人工审核后,将要求商家履行“退一赔四”。凭证需要加盖公章,出具凭证的日期。但是人工审核的时间并不能确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频频出现卖假货的店家,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说,商家经营过程中通过系统和人工的监测,确保消费者获得有品质保障的商品。一旦发现商家出现一起售假行为,将被清退出网购平台,永不合作,同时扣除其保证金。相关法律知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同时,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此项规定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与平台内的商家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平台可先通过保证金赔付。为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便于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个人网上开店的amp;qot;实名制amp;qot;原则。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还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在网购流行的今天,消费者购买到假货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按规定发起退款或售后维权,并提供相关凭证。对于申请假一赔四,消费者需要提供原厂鉴定证明,如商家承认假货的聊天记录截图、品牌商鉴定报告或工商局假货没收函。虽然人工审核时间不确定,但平台会清退售假店家,并扣除保证金。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纠纷或受损害,可要求平台调解。平台也鼓励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个人网上开店需遵守实名制原则,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可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权益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