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离休、退休的:提取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4、出境定居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6、租房自住的: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元,每季度提取额度不超过4500,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8000;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流程是怎么样
在嘉兴买房,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和贷款规定是什么?看看以下内容吧。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5、租赁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管房或单位集体宿舍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提取流程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2、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办理材料,核定提取数额。4、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5、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6、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贷款规定1、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50万上调至60万;夫妻单方缴存或单身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25万上调至30万。2、设定保底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在出具真实、有效的工资收入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的前提下,可享受保底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保底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单方缴存或单身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保底贷款额度为15万元。3、明确精装修住房的贷款比例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为70%。4、简化贷款手续、加快放贷速度(1)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要求提供评估报告。房屋总价按照契证载明的计税金额与买卖合同成交金额二者取其低确定。(2)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以房产登记部门提供的住房登记信息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为依据,实行统一的认房认贷标准。加快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放贷速度。5、加大对违反政策的处罚力度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骗贷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骗贷资金,取消职工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相关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