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是可以注明份额的。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可以为多人共同拥有的财产,也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可以写多人的名字,因此,也可以在房产证上具体的写明产权人所占的份额。如果在购买房屋时没有约定或者对份额没有具体声明的,购买方的份额应该按照购买房屋时的出资额确定,如果出资额不能确定的,就按照双方等量确定。
房屋属于不动产,可以有多个单位及个人共有,共有包括了份额共有和共同共有。份额共有即按照份额共有,对房屋的产权按照份额划分所有权份额。按照相关规定,不动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失,是需要依法登记的,如果没有登记,是不具有效力的。
根据我国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有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房屋登记中应该写明份额,就是按照份额共有房屋的所有权,房地产登记机关应该依法为公民办理,并且留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